理事会

浏览数:258

彩虹理事会成员与职责分工


理事会职务

姓名

个人简介

主要职责

理事长

张会营

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创始人,中级社工师,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服务与管理硕士,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,担任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,广东省深圳市第七届青年联合会委员,郑州轻工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导师,中国最美社工,深圳市禁毒社会化服务人才专家库实务专家,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B类人才,龙岗区优秀专家,深龙金牌社工管理人才等多项社会工作荣誉。

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、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,统筹理事会的主要工作。

副理事长李小亮深圳市龙岗区初心青年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、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,自2008年至今一直在社会工作及公益行业工作,拥有十年深圳社工督导经验和多年大型社工机构(500人以上)管理和运营经验,并为深圳、武汉、沈阳、哈尔滨等多地社工机构提供顾问咨询服务。协助机构外部非政府渠道的筹资与拓展工作为机构的业务发展、资金来源多元化提供咨询。

理事


宋红源

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、机构党支部书记中级社工师,广东省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实务专家、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,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“明星讲师团”初级讲师,岭南师范学院兼职教师。

协助理事长统筹与处理理事会事务,主抓机构外部重大事务工作。

理事

黄雁章

中国民主促进会大鹏支部主委,龙岗区政协委员。

为机构发展提供政府政策咨询,拓展与建立与政府、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。

理事

李军强

深圳市绿建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执业律师。

负责机构法律事务的咨询与决策,为机构发展提供法律顾问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