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虹理事会成员与职责分工
姓名
个人简介
主要职责
理事长
张会营
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创始人,中级社工师,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服务与管理硕士,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,担任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,广东省深圳市第七届青年联合会委员,郑州轻工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导师,中国最美社工,深圳市禁毒社会化服务人才专家库实务专家,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B类人才,龙岗区优秀专家,深龙金牌社工管理人才等多项社会工作荣誉。
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、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,统筹理事会的主要工作。
理事
宋红源
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、机构党支部书记,中级社工师,广东省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实务专家、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,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“明星讲师团”初级讲师,岭南师范学院兼职教师。
协助理事长统筹与处理理事会事务,主抓机构内外部重大事务工作。
黄雁章
中国民主促进会大鹏支部主委,龙岗区政协委员。
为机构发展提供政府政策咨询,拓展与建立与政府、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。
李军强
深圳市绿建律师事务所主任、执业律师。
负责机构法律事务的咨询与决策,为机构发展提供法律顾问支持。